浙江晶陽機電沖刺北交所:收入嚴重依賴大客戶存隱憂,財務數據披露存疑,曾因信披違規被罰|清流·IPO
分類: 最新資訊
網名詞典
編輯 : 網名大全
發布 : 05-11
閱讀 :123
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周淼 主編|趙妍
去年年底,浙江晶陽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晶陽機電”,873902.NQ)向北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請材料。招股書顯示,公司主要產品為單晶生長爐,客戶包括通威股份(600438.SZ)、高景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等光伏企業。
近日,晶陽機電已收到監管第二輪審核問詢函,其中公司的收入快速增長真實性及業績可持續性、客戶集中風險及合作可持續性,以及大額發出產品真實性核查是否充分等問題遭到監管關注。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報告期內,晶陽機電營收實現了迅速增長,其中2023年上半年,其營收增長率已遠超行業平均水平;不過另一方面,公司的營收卻依賴大客戶,其中對于第一大客戶高景太陽能的銷售已拉低了產品整體平均單價水平。
此外,就在遞交招股書前,晶陽機電還因信披違規被罰,具體包括未按規披露股權代持情況、簽訂重大銷售合同未及時履行信披義務,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程旭兵、時任董事會秘書汪華被出具警示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而違規事項的相關主體也涉及到公司的前五大客戶,包括寧夏旭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旭櫻新能”)及關聯方客戶銀博坤(上海)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銀坤”)。
收入嚴重依賴大客戶存隱憂
據招股書,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下稱“報告期內”),晶陽機電營業收入分別為1.05億元、1.24億元、1.75億元、1.55億元,增長率分別為17.44%、41.07%和76.79%,其中2023年上半年,該數據已遠超行業平均收入增長率的14.60%。
不過事實上,晶陽機電收入較為依賴前五大客戶。報告期內,公司前五大客戶銷售額占當年銷售額的比重分別為100%、95.05%、89.52%、100%;其中,對于第一大客戶“高景太陽能”的銷售收入,占比更是大幅提升;
據晶陽機電招股書及首輪問詢函,高景太陽能自2021年至2023年一直為公司第一大客戶。至2023年年底,該客戶貢獻的銷售收入已由2021年的 3886.73 萬元,飆升至2.193億元,毛利貢獻由 36.76%上升至 68.49%。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晶陽機電的收入快速增長的真實性及業績可持續性遭到了監管質疑。北交所在第一輪、二輪審核問詢中,對公司“收入快速增長的真實性及業績可持續性”及“與高景太陽能等主要客戶合作穩定性”等問題發問。
按照晶陽機電回復函披露的情況,公司營收的快速增長主要由滿足行業發展趨勢的主流產品 160 型單晶生長爐貢獻,該類產品占其主營業務比一度超80%,不過該產品截至2022年4月的市占率僅0.88%,至2023年3月市占率也只有2.01%。
事實上,晶陽光電上述160型單晶生長爐主要銷售給了上述第一大客戶高景太陽能。雖然晶陽機電稱其主要客戶均實現了較好的業績增長、下游客戶采購需求旺盛,但對單一客戶的依賴,亦導致其上述主營產品單價出現下滑;
據公告,公司160 型單晶生長爐單價分別為 100.31 萬元、102.42 萬元和 77.25 萬元;其中在2023 年該產品銷售價格下降約 24.57%,主要由于 2023 年實現驗收的 160 型單晶生長爐中,包括高景太陽能生產項目所需的單晶生產爐。
按照晶陽機電的說法,該批產品應客戶的定制化需求在控制系統及部分高價值標準化部件配置方面有所減少,單位成本及產品價格相對較低,不含稅金額僅為73.22 萬元/臺;
剔除歷年對高景太陽能銷售產品的影響后,報告期各期其160 型單晶生長爐單價 分別為 105.13 萬元/臺、109.48 萬元/臺和 112.84 萬元/臺,呈穩定上升趨勢。
那么短短幾年迅速“拉升”晶陽機電收入的客戶——高景太陽能又是什么情況?公開資料顯示,高景太陽能成立于2019年,被稱為光伏硅片“新貴”,剛成立四年便沖刺IPO;
與晶陽機電的情況相似,高景太陽能的業績也在報告期內暴增,營收自2020年的8.9萬元增至2022年的175.7億元,不過根據報道,高景太陽能業績得益于關聯方助力,關聯客戶愛旭股份一度貢獻近半營收。
也就是說,晶陽機電的業績嚴重依賴大客戶高景太陽能的業績暴漲,而大客戶高景太陽能的業績,則是嚴重依賴關聯客戶。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以來,隨著光伏各個環節產能釋放,產業產能過剩風險開始顯現,前期激進拓產的高景太陽能亦面臨著這一風險,去年9月,包括高景太陽能等多家光伏企業已撤回了IPO申請。
那么作為這一業績鏈條上的晶陽機電,前路又會如何呢?
除此之外,從盈利來看,盡管晶陽機電的營收迅速增長,但毛利率卻幾乎未有變化,報告期內,其綜合毛利率分別為23.39%、31.60%、27.01%和29.18%;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1.99%、29.42%、26.25%和 27.75%。
與此同時,晶陽機電的應收賬款也大幅上漲,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款項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 47.84%、91.66%、63.24%和 66.57%;信用期外應收賬款占比分別為 8.08%、10.19%、21.98%和 39.87%,占比持續提高。
財務數據披露存疑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晶陽機電的“收入確認時點”、“大額發出產品真實性核查是否充分”等財務問題也遭到監管關注。據了解,晶陽機電的發出產品為期末已經發至客戶但尚未驗收的產品,在財務報表中也被歸為存貨。
報告期內,晶陽機電存貨賬面價值自2021年的4954.57 萬元升至2.22億元,其中發出產品各年末分別為 2607.06 萬元、1.32億元、9381.15 萬元、1.44億元,占比較高,主要為其設備產品需發至客戶處進行安裝調試,整體周期較長。
雖然晶陽機電稱對發出商品產品執行了現場盤點,確認了發出商品的完整性,但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晶陽機電在問詢函中關于上述“發出產品”相關問題的回復內容披露的數據,與其在公告其他處披露的數據可能存在差異。
前五大客戶中的旭櫻新能,按晶陽機電問詢回復函“主要客戶與發行人交易信息以及向客戶銷售金額變動的原因”問題的回復內容,2023年,旭櫻新能作為其前五大客戶實現了230.09萬元的銷售收入,銷售內容為“160型單晶生長爐”,產品單價為115.04萬元/臺;
在公告中關于“銷售金額變動原因”部分顯示,雙方于2022年3月簽訂合同, 2022年7月完成發貨, 2022 年完成了大部分設備的驗收,因此2023年對其銷售收入較低。
而按“發出產品”相關內容披露的數據,2022年末,其向旭櫻新能發出了4臺“160型單晶生長爐”,對應的金額為235.51萬元,于2023年確認收入;
矛盾的是,按此計算,該款產品2023年單價僅為58.87萬元/臺,遠低于晶陽機電上述披露的單價115.04萬元/臺。
除此之外,若按“發出產品”披露的數據,晶陽機電在當年向旭櫻新能這名客戶銷售“160型單晶生長爐”的單價亦低于其向其他客戶四川永祥硅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四川永祥”)的銷售價格。
相關數據顯示,2022年年末,晶陽機電向四川永祥發出的“160型單晶生長爐”共26臺,金額為2355.98萬元,上述產品同樣于2023年確認收入;
若按此計算,晶陽機電向四川永祥出售該產品的單價為90.61萬元/臺,要高于其向旭櫻新能銷售價格的近一倍。
按上述方式計算,晶陽機電在2022年的情況則相對正常;2021年年末,公司亦向旭櫻新能 、高景太陽能、晶科能源及晶澳科技等客戶發出了“160型單晶生長爐”產品,且均于2022年確認收入。
據發出產品數量、金額計算得出,晶陽機電向上述客戶銷售該款產品的單價分別為86.39萬元/臺、89.67萬元/臺、72.22萬元/臺、84.57萬元/臺,并無顯著差異。
曾因信披違規被罰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晶陽機電與上述數據披露存疑的大客戶旭櫻新能頗有淵源。招股書顯示,旭櫻新能自2021年成為公司大客戶,歷年貢獻數千萬收入,其現任法定代表人周凱平之兄弟周凱忠的配偶周鳳也是晶陽機電關聯方上海銀坤的股東。
據了解,上海銀坤亦是晶陽機電的第一大股東,成立于2014年,與公司實際控制人程旭兵和楊金海同為一致行動人;上海銀坤的股東目前包括程旭兵、楊金海、周鳳等自然人,按照晶陽機電此前的公告,周鳳亦參與了上海銀坤的經營與決策。
此外,旭櫻新能董事張建新與晶陽機電實際控制人之一楊金海,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徐永根、財務人員陳玉華、內部審計部主管童靜及出納曾存在大額資金往來,主要用于個人資金周轉等。
另一方面,旭櫻新能還為晶陽機電實控人的老東家、新三板掛牌公司盈谷股份(830855)的全資子公司,盈谷股份于2022年下半年并購了該公司。上述周凱平除了為上述上海銀坤股東周鳳的親戚外,也是盈谷股份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上述晶陽機電實控人程旭兵、楊金海(同時為核心技術人員)及董事、核心技術人員徐永根均在該公司有較長任職經歷;三人正是在任職盈谷股份期間,先后設立了上述上海銀坤及公司(晶陽機電)。
由于三家公司當時的業務范圍存在重合,晶陽機電的核心技術、專利是否涉嫌侵權也一度遭到質疑。在此次IPO過程中,晶陽機電與上述上海銀坤、旭櫻新能的交易亦是監管關注的重點。
按照晶陽機電的說法,上海銀坤成立以來系以貿易為主的公司,主營業務為一般機電設備、機械設備等銷售,自 2021 年 12 月以來,上海銀坤主營業務已變更為投資管理,雙方再無購銷業務往來,且其與公司不存在同業或潛在同業競爭。
不過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在招聘網站上,上海銀坤在2022年7月還在發布關于“電氣工程師”、“labview工程師”等崗位的招聘信息,崗位職責包括負責電氣制圖、軟件編程、安裝指導等工作。
就在去年年底,晶陽機電因信披違規被罰,還涉及到上述兩家公司。公告顯示,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與旭櫻新能簽訂銷售合同,合同金額為1.19億元,占其最近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總資產的23.55%,公司遲至2023年4月12日才披露。
此外,2022年9月,晶陽機電在股轉系統掛牌時存在股權代持情形,具體包括董事、副總徐永根所持有的上海銀坤1.65%的股權,實際上為公司內審主管童靜代持;公司另一自然人股東亦曾替其他5名自然人代持公司1.25%的股份。
對于上述股權代持事項,晶陽機電未按規定在申請掛牌前解除還原,也未在相關申報文件及定期報告中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股東信息,遲至分別于2023年9月21日和11月24日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對外披露代持的形成及解除情況。